江蘇筑富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黨支部 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縣委第四巡察組于2022年5月10日至8月3日對筑富公司黨支部進行了專項巡察,并于2022年9月5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縣委巡察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推進整改
針對縣委巡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8項24個問題,已整改到位23個,正在整改1個,沒有尚未啟動的整改,追回、挽回損失13889萬元。
(一)迅速動員部署,研究落實意見。公司黨支部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明確整改目標,分解整改任務,落實整改責任人和責任科室,要求公司上下直面問題、勇于擔當,認真總結教訓,深刻查找原因,明確整改工作內容、時間、要求,確保思想到位、行動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制定下發《關于落實縣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實施方案》,明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總體要求和方法步驟。同時,對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逐項梳理,細化《落實縣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解表》,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做到了反饋意見零遺漏、全覆蓋。
(三)層層帶動示范,級級傳導壓力。公司主要領導對整改工作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班子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切實加強對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導把關。各科室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對整改問題逐個落實責任,逐條逐項對賬銷號,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
二、堅持問題導向,有的放矢落實整改
(一)關于“貫徹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針對“國有企業改革政策落實乏力”問題。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縣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引導黨員干部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克服畏難情緒,堅定改革信心,堅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針對“安全發展理念淡薄”問題。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金融風險管控機制。成立了公司審計部,并統籌安排審計人員。二是積極推動開山島游船“兩無”問題解決。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領導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制定解決方案,擬將游船有償轉讓給縣臨港產業區運營,有關轉讓手續正在辦理中。
(二)關于“公司治理體制機制不順”方面
3.針對“黨的領導未能融入公司治理”問題。修訂完善公司黨支部議事規則,今后凡是涉及應該由黨支部前置研究事項必須按章辦事,并及時做好前置研究事項記錄檔案清單。
4.針對“決策機制不完善”問題。調整董事會,由7名人員組成。其中股東代表董事2名,職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明確今后由董事會決策的事項,必須召開董事會集體研究。
5.針對“經營管理模式不活”問題。縣委、縣政府已制定出臺《縣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辦法》,縣國資辦正在制定落實方案。公司擬對高層人員推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對員工實行薪酬與業績掛鉤,加快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多能少”的格局。
(三)關于“項目建設隨意性較大”方面
6.針對“違反建設程序”問題。一是強化學習。組織相關項目負責人,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對新項目投建前充分做好項目前期方案論證、總體思路、建設計劃,避免邊建邊改。今后參與建設的所有項目,將嚴格規范執行招標流程,未經招投標項目一律停止付款。二是組織審計。當前審計結算推進工作由縣紀委派駐組、建設局造價部門、項目跟蹤審計單位、監理單位、業主單位共同參與推進。
7.針對“監管責任缺失”問題。一是深化人員培訓。對公司項目部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持續提升項目管理能力,以更好的履行監督職責。二是追究違約責任。對相關人員未能在工程現場工作的,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追究相關單位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賠償責任。對簽名筆跡不一的進行核實對照,情況屬實,給予廉政提醒談話,作出處理。三是加強統籌協調。對于非審批、招投標、疫情等因素導致未按期完工的項目,將加強對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督促管理。同時加大協調配合力度,確保項目按序時進度推進。
(五)關于“資產運營管理較為松散”方面
8.針對“房產管理措施薄弱”問題.一是分類推進房產租賃。對金海灣、陽光景都、名流山莊等多處房產進行再核實,在合規情況下,發布租賃公告,盡快對外租售。二是對尚酷樂動城欠租已經啟動訴訟程序。現已向灌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海拓邦文化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交納租金、賠付設備損耗并終止合同。
9.針對“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問題。一是已經對相關投資商提起司法訴訟,現在等待法院判決。二是派專人上星耀材料公司、臨海新材料公司溝通物資代購欠款事宜,明確返款時間表,逾期不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10.針對“購買服務不招標”問題。一是解除伊水溫泉原來外聘團隊,經營模式改為從勞務公司聘請職業經理人模式負責溫泉運營管理工作。二是公司就村級光伏維護,安排資產部、財務部、督查室、項目部人員共同詢價后向派駐紀檢組報告。經審核批準后,由項目部進行設備采購并完成安裝后,資產部、財務部、督查室、項目部人員共同去現場對維修設備進行驗收。
(六)關于“財經紀律執行存在偏差”方面
11.針對“‘三公經費’管控不嚴”問題。一是由公司辦公室扎口管理,按縣紀委監察公務用餐平臺相關要求,規范操作公務接待申請審批流程;二是加強車輛管理,實行“三定”即加油卡一車一卡、定點維修保養、定點購買保險,做好維修、加油臺賬資料。
12.針對“財務報支缺據少單”問題。一是責令開山島紅色旅游公司、垃圾填埋場、弘大旅游公司等單位補報日用品和“兩節”福利明細;二是組織財務人員學習公務出差及相關財經紀律有關內容,嚴守財經紀律,規范報銷憑證,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七)關于“黨風廉政意識不強”方面
13.針對“班子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一是修訂完善“第一議題”制度,尤其是對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研討,做到應學必學。二是組織班子成員學習新修改的《黨章》,引導大家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消除本位主義,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互相補臺,絕不拆臺。三是已經明確了現有領導班子分工,明晰了各自權責范圍。
14.針對“‘一崗雙責’履行乏力”問題。全面落實“一崗雙責”,實現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同步發展,班子成員要定期指導和檢查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到分管業務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做好工作記錄保存。進一步整改上次巡察反饋的對外融資擔保、資產經營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5.針對“‘三重一大’制度虛設”問題。在涉及“三重一大”工作上,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選拔任用、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問題上,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決定,不許一個人說了算,一支筆審批。
(八)關于“組織人事工作存在差距”問題
16.針對“黨員發展工作不嚴謹”問題。一是組織黨支部委員深入學習《發展黨員工作規范》,切實把握黨員發展工作流程,黨支部書記對組織委員進行約談,堅決杜決類似事情的發生。二是指定專人使用黨建記錄本進行記錄,如實記錄活動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呈黨支部書記審閱后,記錄人簽字留存并妥善保管。三是加強對公司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定期組織談心談話,及時了解掌握他們工作、學習以及對黨的認識,做好思想工作。
17.針對“干部管理缺乏規范程序”問題。一是規范中層干部任命。縣委組織部已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國資辦制定《灌云縣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及員工招錄辦法(試行)》,解決國有企業中層干部任命問題,公司將嚴格遵照執行。二是明確工資發放標準。針對現行工資發放無統一標準問題,縣委、縣政府已制定出臺《縣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辦法》,待縣國資辦相關配套方案出臺后,結合公司實際,明確崗位工資,盡快落實到位。
18.針對“員工整體素質有待提升”問題。一是依據《灌云縣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及員工招錄辦法(試行)》文件,公開招聘市場開發、經營管理、投資融資等方面專業人才,通過提高待遇,留住高水平人才,解決人才隊伍知識結構不合理問題;二是對2019年至2021年新增29名工作人員,對發現不能勝任現有崗位的,作出調整或者予以辭退,今后堅決杜絕不經公開招聘進人行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筑富公司黨支部將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推動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繼續圍繞縣委巡察反饋意見,深入抓整改、抓推進、抓落實。
(一)持續抓好整改工作,全力解決反饋問題。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察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繼續鞏固整改成果。舉一反三、認真自查,通過問題整改促進工作提質增效,助力公司改革發展再上新臺階。
(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嚴格落實政治責任。落實公司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健全完善干部作風建設制度舉措,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對違反財務報批程序、違反現金管理等問題全面清查;嚴格落實工程項目招投標、審核把關、驗收等程序。
(三)強化黨的組織建設,筑牢堅強戰斗堡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定期研究部署黨建工作,查找薄弱環節;以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為重點,進一步提升黨支部黨建工作水平,有效發揮公司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促進實體經濟、產業發展等重點工作與黨建工作相融互促、同頻共振。
中共江蘇筑富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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