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豐鎮黨委 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3日,縣委第五巡察組對圩豐鎮黨委進行了巡察。2022年9月5日,巡察組向圩豐鎮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縣委巡察反饋意見中指出了3項27個問題,并提出了整改意見建議。我鎮高度重視,把整改工作當作重要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來抓,8月4日召開鎮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嚴格對照巡察組提出的問題及意見,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任務、明確整改情況,要求黨委全體班子成員和全鎮各級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自覺強化責任擔當,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黨委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負總責,牽頭領導負主責,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層層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扎實推進縣委巡察反饋意見全面有效落實。
二、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需要整改的問題,真改實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饋共計27個問題,已整改到位26個,正在整改1個,尚未啟動整改的0個;完善相關制度9個,追回、挽回損失1萬元,追責問責1人。
1、關于“工業強鎮水平不高”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一是新增工業用地指標158畝,計劃落地祥豐電梯項目;區內臺欣亞環保設備項目已于7月20日開工建設;工業集中區“兩規劃一環評”初稿已編制完成,力爭明年1季度報批通過。二是運用創新思維和創新方式大力發展營商軟環境,深入開展精準幫扶企業活動。學習借鑒蘇南等地做法,積極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市場開拓、要素供給、技術創新、項目建設等實際困難,并進行跟蹤督辦、銷號管理。三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進已簽約的電梯配件項目、碼頭轉運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在談的200兆瓦漁光一體化項目和水產品供應基地項目盡快簽約落地。
2、關于“助農項目推進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目前支溝糧食烘干加工廠房已于11月初投產,現正常運營。
3、關于“農業產業盲目投入”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已由圩豐村種植一季絲瓜,不再閑置,正在與統戰部共同研究制定下一步計劃:通過專家指導,利用村集體經營或者承包等方式,圩豐村高效育苗大棚的經濟效益體現出來。
4、關于“污染防治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針對南美白對蝦問題,經與上級反復溝通,現已根據縣里統一要求,已允許養殖戶合法養殖,此問題已解決。針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問題,一是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2022年推進許莊、直亭、界圩3個行政村污水管網續建,進一步提高全鎮污水管網覆蓋率。二是2023年接續推進小興、海堤2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現行政村全覆蓋目標。三是建立健全鎮村二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護運行責任體系,制定出臺《圩豐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責任方案》,明確管護責任人,確保有人管、能運行、達效益。四是鎮環保辦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護檢查力度,定期通報運行管護不到位的情況,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5、關于“退漁還耕推進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整改取得初步成效,11月份已完成200退漁還耕,計劃12月份再完成600畝,雖然有難度,但確保2023年10月前完成。
6、關于“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一是增強了執法力量,新調入一名工作人員,加大對“群租房”和“三合一”場所安全檢查力度,在公安每周檢查一次的基礎上,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安監、城管等部門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檢查。二是強化懲處力度,該罰款的罰款、改責令整改的責令整改,絕不姑息。三是強化公安、城管、市場監管、城管、商務等部門的監管執法力度,形成分工明確、體系健全、責任到位的常態化安全檢查工作格局。
強化燃氣報警裝置安裝使用,一是摸清飯店底數,對未安裝燃氣報警裝置的由規建、公安、安監、城管等部門積極督促盡快安裝到位。二是進一步加大對飯店等場所燃氣報警裝置安裝使用檢查力度,對未按照規定使用的責任主體,及時下發整改建議書,強力督促其整改。對不認真整改虛假整改的,按照規定該處罰的處罰,改關閉的依法關閉,確保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到位,形成閉環。
7、關于“涉農信訪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積極向上級相關部門爭取項目資金,已完成打造生態河道1條,惠及5個村,高標準近1000畝,惠及7個村,建設民生實事項目,全力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打造美麗圩豐、活力圩豐、幸福圩豐,有效降低涉農信訪占比。
8、關于“村集體經濟基礎薄弱,村集體增收致富渠道單一”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一是計劃積極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引進工業類項目壯大村集體經濟;二是主動聯系,做好服務,做好鄉賢經濟文章;三是充分盤活現有資源資產,增加收益,開展三資清理工作,增加收入,充分調動村干部內生動力,提高他們的積極性,積極與相關科研院所對接,多元化發展。
9、關于“扶貧項目未見效益”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由扶貧辦主任孟祥師牽頭,組織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對接廠房承租方彩峰紡織公司,現該公司2年廠房租金45.6萬元已結算到位。
10、關于“涉農項目審核不嚴”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對南華村150畝稻蝦養殖項目,已經多次與當事人陳連軍約談,并請示紀委領導,已初步達成協議,按照項目實際的實施面積進行投入,陳連軍實際實施80畝,占項目申報面積的53%,鎮扶貧辦按照54萬元的53%進行投資,剩余的47%部分由陳連軍退回,然后,陳連軍每年按照54*53%*6%=1.7172萬元的收益支付給南華村。以后將對已經實施的項目加強監管,確保收益能夠及時到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杜絕類似現象發生;加強學習,樹立責任意識,規矩意識。
11、關于“工作作風不細不實,群租房人員中的婦女兒童未能做到排查范圍全覆蓋”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在接到縣委巡察組整改反饋清單后,我鎮高度重視,我鎮成立了工作專班,立即安排對47家群租房的婦女兒童進行排查,做到全覆蓋,無遺漏上報,圩豐鎮將繼續嚴格落實“應保盡保”、“應幫盡幫”的救治原則,確保圩豐鎮境內無漏保現象。
12、關于“國有資產處置隨意”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我鎮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固定資產管理方案、管理流程,并依據部門職責建立賬卡,固定資產購置將嚴格要求附有購置申請單,避免出現實物管理混亂等情況,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對未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相關設備、車輛已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單位固定資產登記、占用情況、去向和完整性能夠得到有效反映。
13關于“套取人口普查經費”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套取普查經費1萬元已清退回鎮財政,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下一步將持續開展統計相關法規教育活動,嚴禁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14、關于“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嚴格”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一是完善黨委會會議制度,充分體現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二是修改完善黨委“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規范議事、決策的程序,明確黨委會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額度,對重大事項支出均作具體用途說明,并嚴格貫徹執行。三是明確黨委書記為“三重一大”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監督責任。
15、關于“公款支付手續違規”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2022起年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要求,11月份組織了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審核票據的能力,提高會計人員票據審核工作的規范性,進一步加強對于原始憑證的審核,對于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更正,將嚴格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確保審核無誤、內容完整、分類正確,符合相關要求后,按照規定進行支付。
16、關于“未履行建設審批手續”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豐澤園農房改善項目涉及3.1畝農用地已完成專用手續。工業集中區涉及土地面積40畝,已依法完成補辦相關手續。
17、關于“部分項目未招投標”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完善對項目招投標監管制度,確保今年60萬元以上項目均進入縣產權交易中心招標,確保國有、集體資產不流失;對以前“陸海魚苑” 480畝水面承包期滿后,將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公開招投標,同時加強學習,樹立責任意識,規矩意識,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18、關于“工程項目監管缺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圩豐鎮為打造全縣殘疾人之家示范點,原計劃的工程進行了21項變更,我鎮將相關情況說明和審計報告均已上報,并得到縣殘聯和鎮政府領導確認,對于缺少的增加的工程量沒有監理公司簽證資料,承建單位連云港云創建設有限公司已經嚴格按照縣委巡察組領導要求和工作程序補充完整。以后將完善工程項目監管制度,舉一反三,對以后所有的工程項目加強監管,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杜絕類似現象發生
19、關于“接待費用居高不下”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我鎮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反彈,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嚴格按照年初預算進行落實,對公務用餐按照智慧用餐平臺進行申請用餐,落實進入平臺申請用餐標準;并對用餐費用報銷人員的報銷單、發票、審批單等進行審核,手續齊全后報銷,2022年“三公經費”得到有效控制。
20、關于“公車運行費用偏高”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我鎮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反彈,嚴格執行公車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年初預算進行落實,對維修費用進行嚴格把關,壓縮公務用車維修費用。并對公車運行維護費報銷人員的報銷單、發票、審批單等進行審核,手續齊全后報銷,2022年“三公經費”得到有效控制。
21、關于“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按照要求一年兩次按時開展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2022年底重新調整班子分工,紀委書記專職分管紀檢工作,不再參與其他分工。原水利站站長由縣紀委水利局派駐組10月份進行,圩豐鎮紀委于2022年11月份對永興、四合村書記進行誡勉談話。
22、關于“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我鎮嚴格落實落細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要求,制定《圩豐鎮意識形態工作領域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責任,落實人員。嚴格按照半年開展一次的意識形態研究工作的要求,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精心制定了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加強了中心組學習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每周例會制度、中心組學習考勤簽到制、學習通報制、一把手負責制。強化思想引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新《黨章》、《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堅持領導干部上黨課制度。強化黨員干部學習教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參加警示教育學習、學習林俊德、張桂梅先進事跡,為全鎮干部職工緊跟上級步伐提供重要遵循。
23、關于“三資清理”推進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一是建立健全《三資清理工作責任制》,每周至少2次專題研究三資清理工作,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三資清理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二是督促農經部門三資清理工作臺賬建設及三資清理工作指導,制定了每周至少兩次集中學習制度,提高業務水平周莊、南華等村三資臺賬已經理清。三是鎮紀檢部門全程監管、督導,確保所有三資全部清收到位,并對海堤村弄虛作假行為進行追責,村支部書記予以調整職務。
24、關于“黨建引領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已對各村的村支部書記、業務經辦人進行發展黨員業務培訓班2批次,提高發展黨員業務能力;規范黨委討論發展黨員議事機制,明確發展黨員流程,嚴格黨員考察期時間要求。以后將對各村黨務干部每年都進行業務培訓,除學習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程序、要求,吃透有關黨員發展的精神等業務知識外,還針對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新途徑,探討新方法,切實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水平。
25、關于“對黨員教育管理不嚴格”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目前孫某華、蔣某明等人已自行放棄所持有的殘疾人證,并被縣紀委追責,同時鎮紀委加強對黨員干部警示教育3次,對公務員進行廉政集體談話2批次,27人次,做到防微杜漸,使廣大黨員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識不斷得到鞏固。。
26、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存在瑕疵”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目前已找齊董某等三人的談話推薦相關記錄及擬提拔人選票決等相關材料,同時也加強了檔案室的管理。
27、關于“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已整改到位,目前三張梨村、圩南村、小興村已重新撰寫會議記錄,并作出相應說明,已改正到位。大興村梁杰已被縣紀委第三監察室立案調查,待縣紀委得出結論后作出相應處置措施,同時已延長其轉正時間。史強、劉康勇、劉康強后期審定后未及時用中性筆謄寫,現已整改。張寅翔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確定、預備黨員和正式黨員接收等會議未做到一人一事一議問題,現相關支部已重新撰寫會議記錄,做到一人一事一議,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時對各村的業務經辦人進行業務培訓,統一發展黨員路子。制定各村黨務干部培訓計劃,切實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水平,堅決杜絕違規發展黨員的情況。
三、縣委巡察組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項、信訪件及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1.立行立改事項辦理情況:
單位機關考勤制度執行不嚴。現已重新完善機關工作人員考勤制度,由鎮紀委每周進行通報,完成立行立改。
2.信訪件辦理情況:
反應三張犁村書記李佩軍占用集體土地建設水泥場問題。現移交縣紀委立案追責處理。
3.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無移交線索給我鎮。
四、下一步全面推進整改計劃
目前,整改工作仍在深入推進之中,雖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清醒認識到,整改落實成效還只是初步的、階段性的,距離縣委的要求,以及群眾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下一步,我鎮將繼續認真抓好縣委巡察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持續推動整改工作向縱深發展。
(一)鞏固提升整改成效。認真進行“回頭看”,對已整改完成事項,強化定期督查評估,持續鞏固整改成效,堅決防止反彈反復和邊改邊犯。加強制度建設,及時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將整改成果固化下來,真正實現“管長遠”。
(二)穩步推進后續整改。對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續整改事項,切實強化過程管理,確保進度,務求成效。對于整改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堅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的同時,將主動向縣委請示匯報,確保整改“不打折”。
對于“退漁還耕推進”不力問題。以后將加大工作力度,計劃12月份再完成600畝,確保2023年10月前完成。(責任領導:宋亞韜;責任部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參與單位:自然資源所、規建所及所在村;整改時限:12月底完成30%,2023年3月底完成60%,2023年9月全部完成)
(三)強化整改成果運用。將整改落實巡察意見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契機,結合貫徹落實縣委重大決策部署,聚焦標本兼治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抓實、抓細、抓好整改成果的轉化運用,堅決打贏“攻堅戰”。
歡迎廣大黨員干部對圩豐鎮黨組織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方式:電話0518-88561048;電子郵箱gywfdzb@163.com
中共灌云縣圩豐鎮委員會
2022年12月7日
- 上一篇:縣殘聯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2022/11/25
- 下一篇:灌云縣工商聯黨組 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2022/12/12